“徐玉玉案”进入最高法工作报告

“徐玉玉案”进入最高法工作报告
3月9日下午,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,最高人民**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**工作报告。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 赵青/摄
  中青在线北京3月9日电(中国青年报·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王亦君)最高人民**院长周强今天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**工作报告时表示,五年来,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,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,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.1万件。出台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释,严惩泄露个人信息、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。
  徐玉玉案是指2016年8月21日,已被大学录取的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,当晚报案后,她在回家路上突然晕厥,虽经医院全力抢救,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。
  此后,警方成立专案组,抓获犯罪嫌疑人。2017年7月19日上午,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**作出一审判决,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**,**,并处**,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**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,决定执行**,**,并处**;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金锋**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;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进春**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;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超**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;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宝生**七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;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贤聪**六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地**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。
  2017年9月15日,山东省高级人民**作出二审判决,裁定驳回陈文辉、黄进春、陈宝生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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